據(jù)多家越南媒體報道:2019年5月,一棟出租房的房主準備出售房產(chǎn)卻聯(lián)系不上租客,最終在房屋內(nèi)發(fā)現(xiàn)兩個裝滿混凝土的容器,其中竟然封有兩具尸體。最終警方查明,系因“法輪功”分子在練功期間產(chǎn)生沖突釀成血案。
6月25日,越南平陽省人民法院對該案開庭審理,并于7月3日作出判決。以下是越南媒體《法律生活》(doisongphapluat)7月3日的報道。
被告范氏天愛被帶法庭。 圖源:VTC新聞
7月3日上午,越南平陽省人民法院宣布該案的判處結果。被告人分別為范氏天愛(Pham Thi Thien Ha,1988年出生)、阮玉潭宣(Nguyen Ngoc Tam Huyen,1979年出生)、黎黃草(Le Ngoc Phuong Thao,1990年出生)和崔泰洪和(Trinh Thi Hong Hoa,1953年出生,范氏天愛之母)。該案的被害人為陳里昌(Tran Tri Thanh,1992年出生)和陳杜林(Tran Duc Linh,1969出生)。
法庭認為,范氏天愛的罪行嚴重危害社會,她策劃犯罪活動,準備犯罪工具,殺害兩人,據(jù)此,決定以“殺人罪”判處被告范氏天愛死刑。
被告黎黃草以“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以“隱瞞犯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共計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被告阮玉潭宣以“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共計有期徒刑十九年。
被告崔泰洪和以“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共計有期徒刑十三年。
在聽到死刑判決后,被告范氏天愛的父親范強(Pham Cuong)當庭失聲痛哭,在親友安慰下才平靜。但當范氏天愛從法庭被帶往囚車上時,范強試圖抓住女兒的手,并再次哭泣。
法庭判處主犯死刑,其父失聲痛哭。攝影:Ti?n Phong
在審判結束后,范強與被害人家屬交談,他說:“對于發(fā)生的事情,我感到非常抱歉。我將盡我的所有彌補你們的損失。我很抱歉。”
在6月26日的聽證會上,范強表示,他對前妻崔泰洪和及女兒所犯的錯誤感到非常抱歉。他認為自己也有部分責任,如果他在二人沉迷練功時提出更有力的建議,也許就不會發(fā)生今天的事情。
被告范氏天愛回望父親。攝影:Ti?n Phong
談及女兒,范強評價范氏天愛是一個好女兒,勤奮好學,曾去日本留學,返回越南后擔任日語翻譯,之后開了一家生意很好的咖啡館。但后來,她開始和一些人練功,最后放棄了曾經(jīng)擁有的一切。
范強在法庭上說:“當我發(fā)現(xiàn)女兒在‘練功’時,我再三勸導她們,但都無濟于事。”
根據(jù)起訴書,范氏天愛是一個8人小組的頭目,他們均是“法輪功”邪教成員,其中包括52歲的陳杜林和28歲的陳里昌。
2018年7月,這個小團體在平陽省寶邦區(qū)租房,后由于其中兩名成員離開,他們害怕團體因此暴露,又在寶邦區(qū)另一社區(qū)重新租了一所房子。
2018年底,范氏天愛帶其余5人到巴地頭頓省租了一棟別墅。由于不堪忍受嚴苛的練功規(guī)矩,陳杜林試圖逃跑。范氏天愛等人將其抓回并毆打,導致陳杜林死亡。三天后,這伙人將陳杜林的尸體帶到寶邦區(qū)所租的房屋中,將其放在一個塑料容器中,并灌注混凝土以避免散發(fā)異味。
過了一段時間,范氏天愛發(fā)現(xiàn)陳里昌經(jīng)常在深夜偷偷溜出去吃飯,還違反其他練功的規(guī)矩等,便與其他3名成員商議殺害陳里昌。
2019年3月15日下午,在與黎黃草電擊陳里昌后,范氏天愛用繩子將其勒死。隨后范氏天愛指示黎黃草上網(wǎng)購買塑料容器,之后裝入尸體,注入混凝土。
2019年5月,人們發(fā)現(xiàn)了陳杜林和陳里昌的尸體。5月18日,范氏天愛等四人在距離案發(fā)現(xiàn)場50公里的一家旅館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