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領導干部在政治表現(xiàn)、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遵守組織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頭性、傾向性或者輕微問題,以批評教育、責令檢查、誡勉為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問題嚴重的,應當受到組織處理:……(二)理想信念動搖,馬克思主義信仰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或者違規(guī)參加宗教活動、信奉邪教的。
第五條規(guī)定,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xié)機關、監(jiān)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事業(yè)單位、群團組織中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干部。對以上機關、單位中非中共黨員領導干部、不擔任領導職務的干部,以及國有企業(yè)中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進行組織處理,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邪教組織千方百計拉攏黨員領導干部
“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領導干部是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的“關鍵少數(shù)”,是管理者、引領者,對全黨全社會都具有風向標作用。在上面要求人、在后面推動人,都不如在前面帶動人管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帶頭沖在前、干在先,是我們黨走向成功的關鍵。
邪教組織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極力拉攏群眾,他們往往把目光瞄向領導干部,利用領導干部的威信和影響力,擴大組織,試圖以各種手段、玩伎倆,對一些意志薄弱、思想迷惘,有一定迷信心理的領導干部構成現(xiàn)實和潛在的威脅。
據(jù)凱風網(wǎng)2017年6月13日《武漢一老黨員參加邪教被開除黨籍》消息披露,一名具有43年黨齡的退休干部王保蘭,因長期參加“法輪功”邪教活動,經(jīng)社區(qū)人員多次勸說仍不悔改。按照東西湖區(qū)委組織部要求,將軍路街黨工委啟動調(diào)查和處理程序,于2016年12月13日開除王保蘭黨籍。
另據(jù)《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網(wǎng)站2016年3月21日報道,陜西丹鳳縣武關鎮(zhèn)惠家坪黨員段正安因長期從事邪教活動,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領導干部絕大多數(shù)都是中共黨員,要聽黨話、跟黨走,在黨言黨、在黨愛黨、在黨護黨、在黨為黨,不組織、參加邪教組織,是黨員領導干部應該遵守的最基本政治紀律。
黨章規(guī)定,共產(chǎn)黨員必須信仰馬列主義,反對唯心主義。信仰堅定是共產(chǎn)黨員第一位的要求。王保蘭、段正安等不愿脫離邪教組織,不能從思想、行動上與邪教組織劃清界限,既是理想信念缺失的表現(xiàn),也是對黨不忠誠的表現(xiàn),理應受到開除黨籍的處分。
——邪教是人類社會的毒瘤
邪教組織都具備這六大特征:教主崇拜、精神控制、編造邪說、斂取錢財、秘密結社、危害社會。目前我國認定的各類邪教組織共有23種。其中,“法輪功”“ 全能神”是當前活動最為突出的邪教組織,其他比較活躍的還有“門徒會”“血水圣靈”“觀音法門”等。
邪教危害人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一些群眾受蒙蔽和精神控制,深陷邪教歪理邪說和“教內(nèi)”活動,自我隔離于社會正常生活。有的群眾甚至走火入魔,精神錯亂失常,走上自殘、自殺或行兇殺人之路。個別的甚至徹底泯滅人性,毒殺自己的父母、子女等親人。
邪教破壞家庭幸福。邪教的歪理邪說欺騙和誤導了許多人,致使不少癡迷者有地不種、有工不做、有學不上。弄得不少人妻離子散、家不成家。
邪教擾亂社會秩序。“法輪功”邪教曾非法聚集、圍攻新聞單位和黨政機關達300多次。“全能神”等邪教成員秘密串聯(lián),暗中發(fā)展,嚴重危害社會穩(wěn)定。
邪教擾亂正常的宗教秩序。邪教借托宗教欺世盜名,邪教崇拜活的“教主”,以世界末日就要來臨、只有加入他們才能得救的妖言恐嚇控制信徒。
邪教與我爭奪人心、爭奪群眾,蠶食我基層政權,邪教大多具有明確的政治綱領。“法輪功”精心炮制系列反動文章,狂妄叫囂“天滅中共”; “全能神”“血水圣靈”等邪教誣蔑黨和政府是“撒旦”“大紅龍”,煽動建立所謂“神的國度”。“門徒會”揚言“先奪人心,后奪政權”。“觀音法門”頭子釋清海自稱“反共斗士”。它們的反動政治野心令人瞠目。如此看來,邪教問題的實質是政治問題和政權問題
——黨規(guī)黨紀明確,黨員領導干部不準參與邪教
1999年7月19日中共中央發(fā)布《關于共產(chǎn)黨員不準修煉“法輪大法”的通知》。通知強調(diào),作為共產(chǎn)黨員,必須自覺遵守《中國共產(chǎn)黨章程》,堅定地信仰馬克思主義,而不能信奉“法輪大法”。共產(chǎn)黨員修煉“法輪大法”,完全背離了黨的性質和宗旨,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經(jīng)反復教育仍堅持不改的,應勸其退黨,勸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對極少數(shù)有政治意圖、存心作亂的幕后人物和策劃者、組織者,要堅決清除出黨。
從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黨內(nèi)法規(guī)和文件看,中國共產(chǎn)黨對黨員涉邪教問題的規(guī)定越來越明確,處理越來越嚴厲。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fā)《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條規(guī)定:組織、參加會道門或者邪教組織的,對策劃者、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其他參加人員,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nèi)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對不明真相的參加人員,經(jīng)批評教育后確有悔改表現(xiàn)的,可以免予處分或者不予處分。
2016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明確規(guī)定,離退休干部黨員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參加宗教活動,堅決與邪教組織作斗爭。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產(chǎn)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nèi)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規(guī)定“黨員不準參與邪教”。
2017年9月19日,中宣部、中組部、中央網(wǎng)信辦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規(guī)范黨員干部網(wǎng)絡行為的意見》其中第三條明確規(guī)定,黨員干部不得參加以下網(wǎng)絡活動:……,參與網(wǎng)上宗教活動、邪教活動,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利用網(wǎng)絡泄露黨和國家秘密;瀏覽、訪問非法和反動網(wǎng)站等。
——領導干部要有堅定的政治信念,與邪教徹底劃清界限
具體來說,領導干部如涉邪教負面影響是不容小覷。
一是領導干部涉邪教會誤導群眾,毒化社會風氣。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建立在對馬克思主義的深刻理解之上,領導干部有了堅定的理想信念,站位就高了,心胸就開闊了,就能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到“風雨不動安如山”。信仰認定了就要信上一輩子,否則就會出大問題。個別領導干部將唯心主義、有神論奉為圭臬,甚至充當了邪教的馬前卒做起了負面表率,其行為很可能誤導更多群眾落入邪教的泥潭,影響比非黨員群眾更甚。
二是領導干部喪失政治立場,涉邪是對黨不忠誠的表現(xiàn),會侵蝕組織肌體,動搖黨的執(zhí)政根基。衡量領導干部是否有理想信念,關鍵看是否對黨忠誠。領導干部要忠誠干凈擔當,忠誠始終是第一位的。領導干部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這種一致必須是發(fā)自內(nèi)心、堅定不移的,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站得穩(wěn)、靠得住。個別黨員領導干部對黨不忠誠、立場不堅定,當面一套背后一套,跪倒在邪教面前,殊不知邪教如毒品,一旦被邪教洗腦,就會被步步誘騙失去辨別能力,輕則傷身害命,重則失去政治辨別能力,成了邪教對抗政府的走卒。
三是個別領導干部信念不堅定,涉邪教會落入口實,被邪教虛假宣傳利用。信念堅定,做“一個高尚的人”。“革命理想高于天”,有崇高的理想,才有高尚的人格,才能成就偉大的事業(yè)。好的領導干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要不斷改造主觀世界、加強黨性修養(yǎng),不斷陶冶品格、錘煉意志、提升境界,努力做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于人民的人。在勝利和順境時不驕傲不急躁,在困難和逆境時不消沉不動搖,經(jīng)受住各種風險和困難考驗,自覺抵制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永葆共產(chǎn)黨人政治本色。個別黨員領導干部意志消沉,經(jīng)受不住逆境考驗,投靠邪教組織,涉邪的行為被邪教組織大加利用,如“法輪功”邪教鼓吹所謂“退黨”等行為,在國際上大肆丑化黨和政府。“法輪功”邪教曾經(jīng)炒作的所謂“沈陽市委宣傳部聯(lián)絡部長”,“中共體制內(nèi)的現(xiàn)職的高級官員”張凱臣,就將其包裝成“高官”“領導干部”“大人物”,以奪人眼球,強化其言行的轟動效應,無非是企圖通過這個所謂的“中共高官”“領導干部”的嘴,引起他人的注意,再現(xiàn)自己的鬧事能量,重新獲得主子的青睞,挽救其走向衰敗的窘境。
萬物皆有度,有法天下依。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領導干部是政治生態(tài)的風向標,必須修好政治道德、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堅守最基本、最樸素的做人做事道德底線,遠離邪教,勇于同邪教組織作斗爭,才能擔起黨和人民賦予的職責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