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香港國安法制定以后,香港的“法輪功”邪教組織開始感到“害怕”。香港警察已要求“法輪功”分子拆除在香港懸掛已久的“反共反華”橫幅,不少“法輪功”分子已經在近期街頭活動中撤下了“反共反華”標語。
據(jù)英國路透社7月27日透露,目前香港還有300多名“法輪功”分子經常“修煉”。有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自從香港安全法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恐怖主義和勾結外國勢力等罪行作出定義以后,他就感到“害怕”。“它(香港國安法)是一把懸掛在我們頭上的刀。”
香港的“法輪功”為什么害怕?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香港國安法第三章明確規(guī)定了防范、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這四類犯罪行為的構成及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法輪功”邪教組織長期以來禍害香港社會,危害國家安全。小部分居心不良的“法輪功”分子,唯恐社會不亂,唯恐國家不亂,他們人數(shù)雖少,影響卻很壞。
香港的社會各界及知名人士指出:
一是香港的“法輪功”組織在香港的政治活動不斷升級,已經成為一個與國際反華勢力勾結,唯恐社會不亂的搞事組織。“法輪功”分子經常在節(jié)假日在鬧市進行游行,高呼各種攻擊中國政府的口號。除了自己舉行的游行,也經常參與其它組織舉行的游行。除此之外,“法輪功”分子又與外國的政治性團體建立聯(lián)系,多次組織外國的“法輪功”分子來港進行反華活動,越來越走向國際化、政治化。
二是“法輪功”分子經常干擾旅客,影響香港的國際形象,對香港的經濟發(fā)展造成損害。“法輪功”分子不斷干擾內地來港旅客,強行向游客派發(fā)攻擊中國政府的宣傳單張或刊物,高舉攻擊中國政府或領導人的示威牌,引起大陸及其它國家地區(qū)游客的強烈不滿,直接影響到香港普通市民的正常生活。
香港“法輪功”騷擾內地游客
三是香港“法輪功”分子破壞通訊設備,攻擊通信衛(wèi)星,影響香港的營商環(huán)境和聲譽。“法輪功”分子經常利用最新科技破壞通訊設備,曾經攻擊香港公司的亞太6號衛(wèi)星和對上海廣播電視播出進行過嚴重的攻擊,暴露了“法輪功”邪教組織反人類、反科學、反社會的邪教本質。
四是“法輪功”邪教組織內部架構體系嚴密,層級分明,通過洗腦,控制信徒,把他們教唆成狂熱分子,經過歪理邪說的灌輸,舉止反動,為了自身利益,不惜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實施有組織的犯罪,成為西方反華勢力的工具,嚴重危害國家安全。
五是自新冠疫情暴發(fā)以來,“法輪功”邪教組織“興風作浪”,積極充當西方反華勢力的打手和馬前卒。西方反華政客為自身利益將這個毀滅人性,摧殘生命的邪教組織保護了起來,并發(fā)表聲明表示聲援,為其提供資金。“法輪功”邪教為茍延殘喘趁疫情屢次抹黑中國,到處制謠、造謠,網(wǎng)上網(wǎng)下煽風點火,引導輿論,不惜花費數(shù)百萬美元宣傳、美化美國政客,并極力推廣其激進的反華言論,堪稱刷新下限,令人不齒。
根據(jù)《香港國安法》列出的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法輪功”邪教在香港進行的種種破壞活動,已構成危害國家安全,可依法執(zhí)行懲罰。
“法輪功”在香港已遭唾棄
士可忍,孰不可忍!“法輪功”在香港的所作所為,讓香港民眾深惡痛絕。香港媒體多次發(fā)表文章批評“法輪功”嚴重破壞香港社會地方安寧;香港政府采取措施促請有關部門依法清理及拆除“法輪功”所有非法設置的橫幅及擺設;香港民眾自發(fā)成立香港青年關愛協(xié)會,主動幫助香港人民了解“法輪功”邪教騙人伎倆,號召大家抵御“法輪功”邪教;香港民眾請愿要求相關部門執(zhí)法,并打出橫幅抗議“法輪功”;知名人士積極組建論壇并表示:絕不容許“法輪功”危害香港社會和諧。
香港民眾自發(fā)抗議“法輪功”邪教組織
今天的香港已經告別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歷史。少數(shù)西方國家借此抹黑中國的企圖不會得逞,“法輪功”邪教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圖謀注定失敗。國安法的實施為香港政府打擊“法輪功”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jù),香港國安法是刺向“法輪功”邪教組織的利劍,“法輪功”邪教該發(fā)抖了!